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惠民政策,可以报销医疗费,那么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报销比例为25%。
(四)县外门诊(特定慢性病门诊除外)和有价疫苗不予报销。
(一)乡镇卫生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40%,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55%。
(二)县级医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30%,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40%。
(三)县外医院住院0-20000元报销比例为20%,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35%。
(四)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按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报销金额低于200元的,补偿200元。未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不报销。
(五)Ⅱ期以上高血压病(含Ⅱ期)、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支气管炎、精神病维持治疗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11种特定慢性病人在村级直接报销点就诊的按村级门诊报销比例报销,在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县外就诊需转诊)的,凭《就诊证》按不同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六)年度个人补偿总金额封顶线为6万元。
参合农民报销范围为目录内的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化验费、规定的护理费和床位费;当然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可以去第三方保险平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