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纠纷采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第五十八条(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规定是过错推定原则。医疗纠纷案件利用医疗过错鉴定即可解决问题;争议最大的是如何确认“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进而 “推定”过错。查阅多起涉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的医疗纠纷案件, 90%以上案件报送鉴定,但均无法完成鉴定。这表明,医疗纠纷案件因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较强,在审判活动中法官需进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来明确医患双方的责任问题,即使是医疗行为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法官从审慎角度以及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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