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刘文认为是海淀妇幼保健院误诊,导致她最终被迫流产,决定为自己讨个说法。
昨天上午,在海淀妇幼保健院,刘文找到一名王姓副主任医师,该医师是在刘文堕胎手术单上签字的医师。刘文向其咨询该医院为其开出的检查报告上专业术语的含义,但被对方拒绝。该医师只是称:“我不知道,我也不负责这些。”
上午9点多,刘文来到院长办公室,一名负责保健的彭姓院长让刘文到医务科等候,他会让专家马主任接待。但随后医务室一安姓负责人却称,马主任很忙,没时间来解释,“院长安排的也没用”。安姓负责人还说,通过B超根本无法百分之百检测出刘文是否怀孕,而验血和验尿也并非必检项目。
记者表示希望与院方宣传部门联系,被安姓负责人拒绝。刘文称,她不会放弃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直到此事被合理解决。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志华认为,刘文作为已婚女性,并未正常来例假两个月,海淀妇幼保健院应先为其排除怀孕可能后,再做进一步检查。如今,因初诊有误,造成刘文非主观意愿堕胎,海淀妇幼保健院自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他还说,刘文如要求误工费、医药费等赔偿为合理要求。
昨天下午,记者就刘文这种情况的病例拨打了海淀妇幼保健院的“专家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并请教了一些其他在京妇科专家。
专家们均认为,普通患者如到已婚年龄并有性生活史,较长时间未来例假后,一般医院会为其做尿检或血检排除是否为怀孕。之后,才能做进一步检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