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一位姓程的负责人告诉刘安,关于成洪珍的问题,是不是属于事故,院方说了不算,必须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才能决定责任。
刘安质疑说,现在雨城区卫生局并也不中立,我不想做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也变得不中立。该负责人强调,专家是由你们选择后,才有院方认可的。
当刘安问及母亲成洪珍入院时,既然断定属于“危重病人”安排在过道上是否妥当时,却得到该负责人强硬的回答“现在只有这个条件”,同时强调,现在无法来说这个问题,现在只能由专家来评判,只能由法院来评判。
面对关于院方所提供病例为什么前后矛盾的问题,该负责人说,院方现在无法回答,也不想再做任何回答,所有应该回答的,院方已经答复过了。
“医生记录的什么,病人情况是怎样,所有的记载都在病例里,是错的也好,医生有无责任也好,病例都表现出来了”该负责人面对刘安质疑病例存在笔误回答说,“这不是存不存笔误的问题,客观上有误就有误。”
该负责人强调,就算医院有错,错多少,总要有一个裁判。
该负责人同时告诉刘安,你们提出的这些问题,都是你们很好的证据,不管是通法院裁决也好,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也好,这些都客观不能改变的证据。病例写错,是客观事实;成洪珍死亡,也是客观事实,但是,两者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就必须要“裁判”来裁定,不然永远说不清。
刘安最后谈后医院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是否侵犯患者知情权时,该负责人回答,你可以起诉医院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事后,记者对一些病患进行了调查,不少病患及家属认为,当伤患者在某医院进行医疗“意外”死亡,院方又会用诸多理由和借口来搪塞死者家属,或索性将死者家属推向医疗事故鉴定。
刘安在发给记者的一条短信写道:医方的态度强硬的背后是主管部门的撑腰!维权太难!
评论:
从成洪珍入院就医到死亡,遭遇到的漠然;从院方负责人与刘安对话,透露出的“现在只有这个条件”,不难发现,医患纠纷并不在于医疗设施的好环,而更在体现在工作作风甚或医护态度问题上。
现实中,不难看出,过重的工作强度不仅给医护人员带来相当的压力,同样也极大地挤压了他们与患者之间更多的沟通与交流,医护人员给患者留下冷漠寡言的印象,因为缺乏沟通而导致误解和纠纷,也就在所难免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医护人员数量的不足,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超负荷工作,身心俱疲之下,谈“态度”的确显得有些奢侈。
消解医患纠纷,当然离不开医患之间更多的交流与沟通,但假如医疗工作根本没有给医护人员留出这样的时间,甚至连基本的交流与沟通都成为奢侈时,其实未尝不是引发医患纠纷的最大隐患。从这个意义上说,增加医护人员的配置,舒缓医护人员的压力,为医患之间提供更多交流沟通的保障,看似与患者关系不大,但却未尝不是缓解医患纠纷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