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尤其是单次超量或长期大量,肝脏中毒的危险增加,后者的疗效则降低。
2.与香豆素等抗凝药合用,由于卡马西平对肝代谢酶的正诱导,抗凝药的血药浓度降低,半衰期缩短,抗凝效应减弱,应测定凝血酶原时间而调整药量。
3.与碳酸酐酶抑制药合用,出现骨质疏松的危险性增加,出现早期症状时碳酸酐酶抑制药即应停用,必要时给予相应的治疗。
4.与氯磺丙脲、氯贝丁酯(安妥明)、去氨加压素(desmopressin)、赖氨加压素(lypressin)、垂体后叶素、加压素等合用,可加强抗利尿作用,合用的各药都需减量。
5.与含雌激素的避孕药、环孢菌素、洋地黄类(可能地高辛除外)、雌激素、左旋甲状腺素或奎尼丁合用时,由于卡马西平对肝代谢酶的正诱导,这些药的效应都会减低,用量应作调整,改用仅含孕激素(黄体酮)的口服避孕药。
7.红霉素与醋竹桃霉素以及右丙氧吩可抑制卡马西平的代谢,引起后者血药浓度的升高,出现毒性反应。
8.氟哌啶醇、洛沙平、马普替林、噻吨类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可增强卡马西平对中枢神经的抑制,降低惊厥阈,从而降低抗惊厥药的疗效,需调整用量以控制癫痫发作。
10.与单胺氧化酶(MAO)抑制药合用时,可引起高热或(和)高血压危象、严重惊厥甚至死亡,两药应用至少要间隔14天。当卡马西平用作抗惊厥剂时,MAO抑制药可以改变癫痫发作的类型。
11.卡马西平可以降低诺米芬辛(nomifensine)的吸收并加快其消除。
12.苯巴比妥和苯妥英加速卡马西平的代谢,可将卡马西平的t1/2降至9~1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