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对医院及医务人员不信任,有的患者将医生的诊治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记录,甚至每天记录医生、护士所说的话。
每一步操作都中规中矩,不敢大胆创新。山东省济阳县中医院副院长陈跃说:“以往医生常说,只要有1%的救治可能,就要付出99%的努力,现在没有医生敢这样说了。一些本可以冒点风险施治的疾病,到医生那儿可能就不再冒险。”
一家医院的院长对记者反映,有一次他们接治了一位70多岁的癌症晚期病人,入院十几天后,病人去世,病人家属不依不饶,提出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并在医院大闹,让医院十分头疼。“他们这样闹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以后再遇到这样的病人医院就不收治了,我们惹不起还躲得起。”这位院长无奈地说。
还有医生说,对于一些在列车、飞机等场所突发疾病的人,医生需要有一定的医术,有人道主义的精神,更需要具有足够的敢于面对不良后果的勇气。在这些地点救治病人,属于民事法律规定的“无因管理”。而医务人员的这些非法定职责行为的实施,也需要以患者对医生的信任为基础。如果缺乏这种信任,一旦出现不良结果,医生就有可能面临“非法行医罪”的起诉,其救死扶伤的积极性就将受到重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