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老娘舅”以调解家坊邻里的“鸡毛蒜皮”而名声在外。如今,专业性极强的医患纠纷,也不得不求助于“老娘舅”来调解。否则,大概会有更多医院设置“医院警务室”,请人民警察来对付层出不穷的“医闹”。
人体是世间最复杂的“机器”,给人看病的风险亦属世间最高。风险可能来自医师的医疗水平和医疗技术本身的欠缺,也可能缘自医疗过程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前者总该被患者本人或家属亲朋所谅解,后者则为全社会深恶痛绝。眼下医患纠纷的起因,以前者居多还是后者居多,未见相关部门有统计数据公布,但人人心里都有自己的一本账。
今日医患纠纷之所以经常冲击正常就医秩序,甚至常有医师遭患者家属拳脚相加,不排除一些案例确系患者家属“撒野”所致,但一多半责任,还是在医生和医院身上。从经济层面分析,它与看病难、看病贵直接有关;从道德层面拷问,医德、医风的大面积沦陷难脱干系;而具体医患纠纷由“小”变“大”,由一般性冲突演变为严重冲突,甚至不得不动用警力等干预手段,则与医患纠纷的解决手段失信于社会有极大关系。
医患纠纷往往起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一向由设在卫生局内的“医疗事故鉴定办”指派系统内专家进行。如此“自己鉴定自己”,公信力早被透支。
后来讲依法治国了,医患纠纷可走民事诉讼渠道。然而,因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在法院和法官面前,患者本人及家属与医院的地位很不对等,审理的公正性遭舆论普遍质疑。就算某个具体判决是公正的,也很难让患者及家属心悦诚服接受。
由此,在2年前,本市徐汇区悄然作出了聘请“老娘舅”从事医患纠纷调解的尝试。估计尝试有所收获,市政府遂于今年6月下发《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在全市所有区县推广“徐汇经验”。昨日,多家沪媒将其视为“人民调解工作新举措”加以报道。
众所周知,调解邻里纠纷靠“老娘舅”的“德高望重”,而调解医患纠纷首先要求“老娘舅”拥有一定医学常识。相关部门显然看到了这一层,已出资完成了114名医患纠纷调解员的培训,据说,这些调解员除退休医师外还包括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和退休律师。
为拯救医患纠纷调解公信力,各区县普设的“医调办”(管理机构)设在司法局而不是卫生局。同时还在各区县组建“医调委”(执行机构)及设置“医调员”若干。
天下没有免费午餐,为避免“医调办”、“医调委”和“医调员”做了医疗机构的“利益俘虏”,相关部门还决定,“办、委、员”及新组建的市级医患纠纷专家咨询委员之办公经费和调解补贴,全部纳入市、区县财政渠道。而且向社会承诺,调解过程不向当事各方收取任何调解费用。
这虽属试图改善医患关系的治标之举,但若能在调解过程中做到相对公平与公正,应该比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要管用一些。当然这还只停留于善意的推导而不是日后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