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产妇4月10日入院,16点对进行剖腹产手术,术前院方要求做血常规检查,为何还没等检查结果出来,院方就擅自实施剖腹产手术?
院方回应:产妇4月9日已在我院做过血常规检查,4月10日入院未重复进行血常规检查。立即做实验室相关检查(心电图、术前八项、尿常规、肝功能、凝血四项、血型鉴定)。
死者家属:我们没有看到部分检验报告单原件,院方提供的复印件中,入院记录联系人注明的是方某顺,与我们的信息有出入。
院方回应:由于患者病情急,管床医生樊某皖在入院前采集病史时,其中一名妇女提供了方某顺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后,办理了住院手续,后来书写病历时就沿用了此信息,导致这种情况,可能是家属口误或者医生的笔误,后来手术协议及麻醉单签字中由徐某丈夫刘某顾签字。
死者家属:医院出具的罗山县中医院血液检验报告单有造假嫌疑,上面没有患者姓名、送检医师、样本编号,从部分裁剪复印效果来看是9日常规检查报告单的部分剪裁复印,并且院方不愿出具报告单原件;
院方回应:产妇家属质疑血常规检查单“日期不符、院方裁剪造假”系产妇家属复印病历时未全面复印。
截止发稿时,从罗山医调委传来双方协调最新结果:纠纷双方已于26日上午接受调解,并签字达成协议。死者家属已运走遗体并撤走搭建在罗山县中医院门诊部外的灵堂,目前该医院已恢复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