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国家司法研究所(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 NIJ)、DNA前景委员会(Commission on the Future of DNA)。DNA前景委员会执行主任克利斯艾斯伯伦先生(Mr·Chris Aspten)、调查与法医学分部副主任丽莎福曼女士、研究与发展技术部主任特恩德帕西亚先生分别向我们介绍了DNA作为证据在美国的应用及发展情况。美国将DNA技术应用在刑事案件破案方面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全美50个州有400余个法医实验室,现已有21个州向美国联邦申请拨款建立DNA实验室。1994年美国联邦通过了DNA法案,三年前美国又建立了DNA前景委员会,其职责是:1、分析DNA技术发展的前景;2、研究DNA在法庭证据方面的应用;3、研究DNA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4、DNA样品的检测,制定DNA检测标准。
美国于1998年10月已经建立了联邦罪犯DNA数据库,即对凡属法院判决有罪的人,均采集DNA样品,然后进行检测,之后将结果存入计算机。由于美国重新犯罪率比较高,建立DNA罪犯数据库有利于确认犯罪嫌疑人,加快破案的速度。目前已有26个州与美联邦DNA数据库连网。
美国司法部国家执法与矫正技术中心(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 NLECTC)。实验室副主任兰斯米勒先生(Mr·Lanee Mille)和执法标准办公室项目主管苏珊芭楼女士向我们介绍了该中心的情况。美国司法部执法与矫正中心是美国司法部国家司法研究所下属机构,在各州还有一些分中心,其职责: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标准,并以标准为基础进行样品测试;二是比较评估的项目。通过研究、测试和评估为社会服务,为司法机关执法服务。这个中心研究测试的项目比较多,涉及火灾救助项目、DNA项目、电子工具项目、火药项目(武器)油漆数据库项目等等,并且已经建立了DNA、电器武器、毛发、车灯等数据库。社会各界及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网址进行查询,该中心服务的对象是比较广泛的。
弗吉尼亚州遗传与辅助生育研究所(Genetics & IVF Institute )。这是一个私人的实验室,负责遗传与辅助生育的研究与临床诊治工作。这个研究所在我国上海、哈尔滨等地设有研究中心。在参观访问时双方就在中国设置研究机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美国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联邦调查局实验室分部证据回应组的指导大卫里德艾福瑞得先生和DNA分析部门的负责人珍尼弗史密斯女士分别向我们介绍了特工人员在案发现场如何采集证据和采集证据的法定程序,以及DNA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应用等情况。据大卫里德艾福瑞德先生介绍,从美国联邦调查局到各州均设立了装备精良的证据反应小组,其成员是经过特殊的标准化专业训练,由组长、照相师、绘画师、记录员、专家等七人组成。小组成员各有分工,任务是案发后收集证据。联邦调查局证据反映小组在收集证据方面有两个特点:一是要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二是证据反映小组的训练必须是标准化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在法庭上更容易被陪审团和法官采信。大卫先生还对我们进行了现场演示。
珍尼弗史密斯女士为我们介绍了DNA的应用情况。由于美国联邦调查局装备精良、技术先进,DNA的采集已经不仅限于从血液中提取,他们可以从信封上的唾液、口胶糖、口罩、毛发、衣领上的汗渍、现场遗留的精斑等物品上采集DNA的样品。由于DNA的广泛应用,加快了侦破案件的速度,保证了确认罪犯的可靠性。如15年前,一个女孩被强奸,陪审团认定是某个人所为,该人被法官判决有罪关进监狱,后来由于在小女孩内裤遗留的精斑上采集到了强奸犯的DNA样品,经过对已关进监狱的那个人的DNA数据进行对比,发现并不是被法官判决有罪的那个人所为,由于DNA技术的应用使那个无辜的人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