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患者及其家属之所以选择“闹”的方式解决问题,原因包括鉴定费用高、处理时间长、医患沟通不够等三大方面。
在采访中,一位患者家属这样对记者说:“其实我们也不愿意这样,可按他们说的鉴
定程序走至少得一年,再说鉴定费好几千块,现在鉴定的人也都是医院的,万一他们做手脚怎么办?到时候又搭钱又白费劲。”这位患者家属的想法代表了绝大多数“闹医院”患者的心理。
据介绍,2003年我省医疗鉴定收费标准出台,首次鉴定(市、地级)每例2200元(哈市每例3000元);再次鉴定(省级鉴定)每例3200元。按照规定在申请鉴定的时候这笔费用得由申请人预先支付。然而这笔钱对于一些外来工,或者一些为给家人治病早已债台高筑、倾家荡产的患者家属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哈市一家公立医院的院长告诉记者,真正因为医院违反操作常规、延误抢救而导致病人死亡的事件只占小部分,大部分患者的死亡是疾病发展的正常结果。但一些不理解的病人家属只要抓住医院一点儿把柄,就有了“闹”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医院完全没有过错,但家属在医院大闹后,医院顾及形象和秩序会做出让步,这也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尝到了甜头。
还有一个原因是医患之间缺乏沟通和信任。省医学会秘书长杜广洲指出,在那些没有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纠纷中,剔除行内人偏袒的因素,其实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医患缺乏沟通造成的。有医院管理人员认为,医生和患者往往就差了那么一句话,这句话可能是一句解释,可能是一句安慰,也可能是一句道歉……然而目前有很多医生还是太自我了,他们觉得医学很复杂,治病是一项很专业的工作,很难也没必要向患者解释得太清楚。正是由于这种医患信息间的不对称,再加上医生高高在上的态度,让病人对医生产生了不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