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要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的是县、市、省三级鉴定,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2002年9月1日起国务院施行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废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原来的三级鉴定改为两此鉴定,即首次由市医学会组织专家(主持)鉴定,医学会的工作人员记录,对首次鉴定白法服的,由原委托单位受理委托省医学会组织专家再次鉴定,基本上是两次鉴定,为什么出现三次鉴定呢?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30号令《医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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