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提审再审周泽林与安徽省立医院医疗纠纷案。法院庭前调查、该医院辩护人当庭承认患儿遗嘱、病历等资料被其父周泽林在孩子死亡前拿走,安徽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由此失去了基本的鉴定基础,被指造假。
庭上,双方当事人主要围绕1997年10月23日安徽省立医院与周泽林签订协议书和医疗鉴定是依据什么做出的展开激烈辩论。
“协议书非常明确,就是补偿周泽林7000元作为一次性解决,那么为何当天分两次给了27000元。”
周泽林的辩护人拿出1997年10月23日两份收条问安徽省立医院的代理人,既然7000元一次性解决了,为何当天又给20000元?
安徽省立医院的代理人当庭表示时过境迁,而且代理人本人当时并没有参与此事,不清楚当时情形。这位代理称可能是由于患儿家属上访的原因,医院出于同情才另外帮助了20000元。
周泽林代理人反驳说:周泽林收钱的两张收条都是1997年10月23日,而且当天还到了公证处把协议书公证,如果周泽林同意了这样的赔偿,他怎么会在随后没几天就上访?14年来,周泽林一直在上访,他本人下岗,家庭困难,省立医院为何没有再发“慈悲”给周泽林一分钱帮助?
周泽林说,安徽省立医院答应给他127000元,他才按照省立医院的要求签订协议书,没想到省立医院没有道德,不兑现承诺,“而且,赔偿127000元就是按照医疗事故谈的。”
周泽林的代理人认为,所谓协议书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无效的。
“小孩治疗的医嘱、病历等资料都在我这里,安徽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依据是什么?”
周泽林当庭多次拿出安徽省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等材料向对方发问,对方都没有回答。
法官在法庭辩论开始前说,法院在开庭前要求安徽省立医院提供原始病历,医院已承认自己没有,病历被患儿的父亲周泽林拿去了。那么,安徽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是怎么做出来的呢?
周泽林的代理人宣读鉴定报告依据竟然是安徽省立医院医生的陈述。
周泽林说,小孩子的遗体放了14年就是为了能重新鉴定,给孩子求个公平。“上海医院诊断孩子不是白血病,省立医院也知道,所以不敢重新鉴定。”
周泽林认为,就因为有安徽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这份鉴定,致使这个纠纷得不到解决,有关部门过问此事,安徽省立医院就以这份鉴定搪塞。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周泽林重新鉴定的要求是否得到支持?两岁幼儿陈尸14年何时是尽头,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