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目前由医疗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比较突出,需要探索更好的法律制度和解决途径。
2,由于历史文化原因,我国的行政力量很强大,这对一个政府主导的政策制度而言,实施起来自然政通人和。
3,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目前80%以上的医疗机构是国有事业单位或者是国家控股的企业法人,政府设立和实施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具有显而易见的优越性。
4,我国医疗行业及医务人员风险意识比较弱;目前的医院风险基金、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医师职业责任保险或者医院综合责任保险多以过错责任为赔付依据,保险作用难以完全发挥。
5,我国现行医疗法律规定“限额赔偿”,有利于适用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而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发达国家的 “无限制赔偿”制约了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在这些国家的适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