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半年多,但王利霞夫妇还没法从悲愤中缓解过来,昨天向记者讲述不幸经历。这对家住东山区东华西街的夫妻结婚十多年,老婆王利霞已经32岁了,直到去年4月份才有了“好消息”。去到东山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发现子宫里除了盼望已久的小生命之外,还有一个8.0x8.0cm的大肌瘤。王利霞急忙接受了门诊医生的建议入院安胎,医生安慰她:“不用太担心,到时候剖腹产,可以把子宫一起切掉。”5月份安胎顺利结束后,王利霞先后5次进行复检,结果显示子宫肌瘤仍在,胎儿情况正常。
忐忑不安的王利霞第二日就进了住院部,产科何主任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建议:“肌瘤缩小了,可以进行顺产。”院方后证实:医生曾建议“短期试产,如果有异常,再随时进行剖宫产”,患者要求马上剖宫产,医生后来勉强答应择期手术。10月14日王利霞再次提出现在就剖腹产的请求,被何主任驳回。只能听从医生意见进行监测,等到“胎痛、破水、见血后”顺产试试看。由于王家是低保收入家庭,住院几天后监测没有异常,先回家等待。10月27日,预产期已经过了4天,孩子的胎动好像弱了很多,感觉不妙的王利霞主动来到医院,跑上跑下交钱检查时,突然见血了。
“已经晚了,胎心消失了。医生后来是把我孩子的脑袋水抽出来,才引产成功的。我看了孩子唯一的一眼,是个女孩,长得很象我,身子半边被脐带缠得全成了黑色。”王利霞的老公有些哽咽,“我们问过医生,我老婆这种情况再怀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这个好不容易怀上的宝宝,最后因为脐带旋绕了28周成为了死胎。
王利霞夫妇认为是医生执意不肯剖腹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他们将东山区妇幼保健院告上了法院。医院却在民事答辩状中声称“没有违反医疗常规,诊断明确,正确地履行了诊治、护理及救治的义务”,将责任归结为“王利霞不肯听从医嘱定期产检,自己强烈要求出院,脐带扭转是不可预见的”。东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次案件诉讼后,委托广州市医学会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今年7月18日给出了鉴定结果,认为医院对患者的高危妊娠因素的监测不严格,违反了《广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医院对患者的高危妊娠因素的严重后果预测不严谨,患者在10月14日出院后不作追访;医方没做阴道检查就确定自然产的分娩方式不当,对这样的患者应该放宽剖宫产指征;医方没有将高危妊娠后果的严重性向患者及家属阐明;病历书写不规范。由此判断,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胎儿的脐带扭转导致胎死宫内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了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