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要教育广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医患换位思考等服务活动,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德性休养,建立职业道德考核与考评制度,并纳入医疗质量检测范围,定期进行讲评和奖惩。
2、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指出: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患者可以复印或复制病历。病历虽由医院保管,实质是医院只拥有病历有形载体的所有权 ,一旦医疗纠纷发生,病人随时可以要求复印,这就要求医护人员要及时、准确、科学、真实地完成所有病历记录(包括各种必要的协议签字),完成各种必要的检查,它既是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纠纷时用来保护自己的重要依据,也是医师的工作和职责。
3、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要树立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涉及医疗纠纷,警惕医疗安全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规定》及医学问题用民事法规来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侵权损害赔偿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而提高预防差错、事故的警觉性和责任感。
4、加强医疗操作常规制度的培训。医疗护理操作常规和医院管理工作制度是在总结以往医学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理论和方法,是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和指南,在医疗活动中必须认真执行。广大医务人员应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学习,熟练掌握其中的内容和要求,达到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