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的家人认为医院是有责任的。但医院认为,做这种手术本身就有生命危险,这在手术之前就已经告知了汤姆,汤姆也是在手术告知单上签字确认的,再说医生在做手术时操作并无不当。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他们协商后来到鼓楼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先跟汤姆家属的代理律师见了面。律师说,只要医院能够承认错误,并作出适当的经济赔偿就可以了,但赔偿的具体数目并没有明确。随后,工作人员又和院方进行了接触,院方还是坚持原有的观点,但表示可以从人道主义考虑,适当减收汤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汤姆的手术等费用一共需要8万余元,汤姆才交了7万元,还拖欠了1万多的医疗费,可以不要了。
问明了两方的基本观点后,调解中心把他们双方约到一起。工作人员考虑到汤姆的家属还在国外,而律师是从外省赶来的,花费也比较多,如果能及时达成协议可能更好一点。他们提出了一个调解的意向:医院除了免除剩余的1万多医疗费外,另外补偿给汤姆的家人3万元。医院表示同意,当律师打电话给汤姆的家人时,他们对这个结果也表示满意,于是双方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一桩原本要打到法院的医疗官司就这样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