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条例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人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中医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四川省中医药条例总则》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四川省中医药条例总则》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823159ef460eef9932ae7f9d7278a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