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讯 (记者刘艺明)曾秀静在先后9次到佛山市南海区妇幼医院进行妇检,并进行两次B超检查的情况下,最后诞下了一名缺左脚的婴儿,她和丈夫将南海妇幼告上了法庭,索赔56万元。
这起曾多次报道的“产检门”事件,南海法院昨日下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医院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88549.4元,并向曾秀静夫妇支付精神损失费30000元,合计约11.85万元。判决后,原告表示不服将上诉。
孩子出生后,曾秀静夫妇及家人备受打击,坚持认为被告医院的技术实力足以产前诊断出胎儿“脚缺如”的缺陷,医院在诊疗中存在过错,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被告医院认为,婴儿左足缺如是先天畸形而非医院的诊疗行为所致,医院没有致其损害。婴儿左足缺如并不属于省卫生厅所规定的医师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六大严重畸形之一,院方没有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不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