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医责险由医院和医生投保不同,手术意外险同时向医院、手术医生和患者三方承保,保险责任则包含所有因手术意外造成的死亡、残疾和手术并发症。作为医责险的补充,手术意外险在补偿程序上绕过了“医疗责任”的认定,即一旦手术出现意外并造成患者出现死亡、残疾或并发症,无论意外是否是医生或医院的责任,投保的患者均可以直接申请从保险公司得到补偿。
除因手术死亡或伤残意外肯定要补偿外,在手术意外险中,患者因手术意外而发生的并发症首次被明确列入保险责任并纳入补偿内容。临床统计显示,手术患者的并发症的发生率常常是几倍甚至是十几倍于死亡发生率。
据介绍,“手术意外保险”的保险项目按手术科室和项目设置,共分颅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心胸外科、妇产科等9个科,选择各科常见的、风险较大的手术项目为主,分为100多个保险项目。
项目费率的设置则根据手术的风险高低细分为12级,各保险项目按不同的手术风险情况归应到不同的费率级别。例如风险性较高的胰头癌切除手术定为12级,费率也较高。风险性较低的扁桃体切除手术定为1级,费率相应低很多。
手术意外险规定,死亡赔付按保额全额给付,伤残及并发症按相应等级比例赔付。出于实际考虑,手术意外险特别提出,对四肢瘫痪但意识清楚的患者将给予高额(3倍)赔付。
北京一些医院的统计显示,超过80%的医疗纠纷最终被鉴定为医疗意外,这些意外,并不属于医责险的赔付范畴。除此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医患纠纷是源于责任界定引发的争议。对于患者而言,有时明明知道是医疗意外,也不肯接受院方无过失的结论。
医院方面认为,如果在院方没有任何责任的情况下,病人出了医疗意外也能得到相应的补偿,纠纷和争议会减少很多。
投保手术意外险的患者在遭遇医疗意外时不用鉴定,只要拿到公安局出具的死亡鉴定或伤残鉴定,或医生开具的手术并发症证明,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得到赔付后,如果患者认为是意外事故属于医生或医院方面的医疗责任,可以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