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录如下:
据报道,去年12月2日,重庆61岁居民杨正林喝酒中毒被送往医院,在监护室住了6天,用去医疗费5.3万余元。可当儿子拿着他的医疗费到当地医院报销时,被告知最多只能报销50元,原因是他的医疗费全部都发生在门诊,属于门诊费用。杨正林全家都傻了眼,为什么报销费用这么少?
几天门诊会产生5万多元费用?新闻背后可能还有若干谜团,然而此时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5.3万余元只能报销50元,巨大的数字反差让人怀疑医保的制度设置。
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我们不妨作一个假设。如果杨正林家人懂医保规定,由门诊转入住院,那么会否发生这样的事情?答案是“否”。即使杨正林家人不懂,如果医院及时告知规定,分析其中利弊,会否发生这样的事情?答案还是“否”。这就说明,这一反差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患者家属不知,其二医院未及时告知。
杨正林参与的“城乡医保”,应该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当前医保制度设置中,并没有明确医院有及时告知、随时提醒的义务,故而这里我们还不好对医院追究过分的制度责任,然而,一丝道德谴责还是应该的。
目前,各大医院都设有导医台,为患者提供咨询、挂号等多项服务。服务的领域为什么不能继续扩大,为什么不能向患者提供医保制度咨询、提醒的服务?这样的服务,对于医院来说只是举手之劳,而对于患者来说却意义重大。如果非要找一个答案,那就是导医能够让医院的资源利用最大化,能够创造价值;而提供告知服务,有利的只是患者,对于医院来说并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
这样的遗憾,本应该由医保制度来补上的。理想中的医保,或许有报销比例上的不同,但在程序设置上却是一样。患者只要手拿一张卡,就可以进任何医院就诊。而医院根据参保的险种不同,选择不同的用药,选择不同的治疗方式。这时,应该门诊还是住院的选择题,是由医院来做的,而对于患者及家人来说,他根本无需懂医保制度,他根本无需懂相关细则。
一个人性化的制度,对于惠及对象来说,就应该是简单再简单些。术业有专攻,我们不能奢求所有公众都成为医保专家。即使说出于程序的要求,需要麻烦人,麻烦的也应该是专业人士,是医院是医生是护士,而不应该是患者是家属。可以想象,面对家属突患重病,有多少人会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感情?出于常情考虑,这时应该由医院及时告知,以帮助患者家属选择。
5.3万余元医药费只能报销50元,这充分说明医保在制度设置上还有不人性之外,说明医保还得要变,而变的方向就是简单简单再简单些。(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