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参保登记,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参保。 以下参保对象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外,还需携带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经相关部门核实盖章的《参保申请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携带《XX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区民政部门书面证明材料;
(2)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特困职工子女需携带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证》和总工会书面证明材料;
(5)孤儿由其监护人携带民政部门或街道出具的证明;
(6)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需携带《学生证》及校方开具的书面学籍证明;
(7)外来务工子女需携带父母一方《暂住证》及父母单位提供的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和教育部门的学籍证明。
另外,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社会保险的“其他居民”需携带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
2、审核填表:工作人员对参保人员所提供证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参保人员填写《XX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登记表》。
3、审核:相关证件及表格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并录入计算机。
4、缴费:参保人员按上级相关文件缴纳医保费,并另外每人缴纳22元制医保卡费用。
5、领卡:居民到参保的社区领取医保卡。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居民自行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时,根据对象类型的不同需要带好相关的证件材料。填表通过审核之后,即可缴费。缴费之后就完成了社保的办理工作,到时领取社保卡即可。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