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乙类要自付一部分,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要注意的是,进入基本医疗费的部分,在高于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后,才按照规定比例和标准报销。
甲类药品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使用这类药物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费用。
乙类药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部分支付费用的药物,使用这类药品产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费用。
医保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的,甲乙类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也就是说疗效确切且费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类,不需自付.而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
具体由各地方定;还有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医保乙类品种有调整权利,调入和调出总量控制在品种数量的15%以内,而各地均无权对医保甲类品种做调整.
医疗保险目录对于销售的意义,是通过医院促销模式下来进行行销。很多患者就医是有医疗保险的,但不在医疗保险目录上的品种不在报销范围内,需要自费解决。
所以没有进医疗保险目录的品种在医院的销售会受到量的限制,而在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然可以突破患者的心理瓶颈了。而且很多医院也是公费医院,对进药有相关规定。是否为保险目录就是很重要的。
特别说一点,医疗保险目录是劳动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这也是中国特色。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目录的甲类乙类和OTC目录的甲类乙类有时会被混为一谈,这两个目录是完全不同的销售模式,所以在研制品种的时候这些问题都应该考虑到,因为每个企业的销售模式都不相同,资源优势是不同的。不考虑销售具体情况的研制很容易导致品种闲置,这样的例子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