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海南省医疗责任保险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即必保项目,含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附加险,即可选项目,含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法定传染病责任保险等。海南省医疗责任保险将执行统一的保险方案、统一的理赔程序。医疗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保险组合。保险费用实行医疗单位缴纳与医务人员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并由医疗机构统一缴纳。医疗机构承担的部分,按规定计入医疗机构成本,从业务收入中列支,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患者负担。第二年起根据实际赔付等综合情况调整保险费率。政府行政部门将通过招标确定3至5家保险企业共同承保海南省医疗责任保险。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将按照属地化组织原则,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投保,并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投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参加医疗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