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记者从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专家处了解到,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时期的优先领域和重点工作已经明确,“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是“十二五”规划目标之。目,建立《基本医疗法》已经被纳入“十二五”规划之中。但有相关人士指出,建立基本医疗体系需要有基本医疗法案的保障,持续的基本医疗投入也必须要依法执行。
卫生部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卫生部门在二三十年的卫生改革发展过程中遗忘了一件事情,即一直没有着手制定《基本医疗法》,对卫生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很的困难。
“比如,在人均收入达到两千到三千美元的时候,作一中国公民,此时应该享受怎样的基本医疗,都应该有法可依。”相关专家还指出,例如结核病、艾滋病是否要由国家买单,这在基本医疗法案当中应该规定清楚。
由于基本医疗保障的立法一直滞后,使得目前的立法工作显得困难重重。卫生部相关人士指出:“如果现在制定基本医疗法,就会牵扯到很部门,如计划生育部门、社保部门等等,而且还可能会与其他部门的法规相冲突,推进会很难。”
公立医院的改革也面临挑战。大量公立医院由于缺乏投入,无法做到公益性。不少专家提出,应该用有限的资金保证基本医疗,因此,卫生部门亟待通过立法明确“保基本”的任务量,计算出“保基本”需要的人员编制,并依法开展体制及机制上的改革。
根据未来《基本医疗法》的精神,“新农合”、公费医疗、职工医保将实现“三合一”。“‘三合一’的前提就是在一个国家、任何人要享受一个基本医疗,这个基本医疗就是覆盖所有人群,而不以城市、农村来划分。也就是说,你生长在这个国家,就有权利享受国家的基本医疗保障。”卫生部相关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