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必须加强对一次性无菌用品临床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和卫生部《关于加强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杜绝假冒伪劣一次性无菌用品进入医院,严禁使用后的一次性用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2.1 成立了感染委员会 由预防保健科和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医院感染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对我院一次性使用后器具的采购、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为了有效控制医院感染,预防保健科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并定期举办宣传专栏,增强广大职工对医院感染的意识,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执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达到有效预防的目的,特别是在“非典”过后,更使我院感染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2.2 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实行招标采购 建立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采购、验收制度,做到推销人员证件与销售产品的生产企业证件相一致;订货合同上的供货单位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发货地点与生产企业所在地相一致;货款汇寄账号与生产企业账号相一致。
2.2.1 建立登记账册 采购记录每次到货的时间、生产或经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规格、产品数量和单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出厂日期、有效期、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并保留原始订货合同,以备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追查。
2.2.2 质量验收检查 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灭菌日期、出厂日期、产品灭菌标识和有效期等,进货时由药械科把关。
2.3 严格保管 库房存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实行专屋存放、专人保管、定期消毒并置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0cm,距墙壁>5cm,发现包装破损、超过灭菌有效期以及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和有效期的一次性医用器具,不得发放至科室用于临床。供应室每周到科室收集产品信息反馈,对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由药械科负责退回厂家。
2.4 使用时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 必须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受害者临床表现、结局、所涉一次性器具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并及时上报。
2.5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措施 (1)各科室领去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存放于清洁、温湿度适宜、通风良好的货架上,拆除外包装后,应分类放置于无菌物品存放间。一次领用不宜过多,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列使用。(2)医务人员在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前,应仔细检查小包装是否破损、失效、产品是否洁净、霉变、标识是否清楚。如发现质量可疑产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在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过程中,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临时开启,立即使用,避免放置时间过长;在操作中一次性用品疑被污染或已经被污染,应立即更换;禁止重复使用,防止因消毒灭菌及安全问题没有检测,用后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发放,严格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发放与回收应保持一致,账物相符。
2.6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用后管理 (1)各科室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后应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姓名、物品名称、型号规格、灭菌批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名称、使用数量、销毁使用日期、消毒毁形方法、经办人。严格实行一人一份一物一用一消毒,用后的一次性废用医疗用品立即毁形、浸泡,供应室每日清点、回收已毁形浸泡数,收多少,发多少,并签字存档,对不符合规定者,回收人员及时与相关科室交换意见,职能科室协助管理、检查、监督,严格管理,控制了使用后的一次性用品的流失。严禁不毁形浸泡、乱丢弃。每月回收处理站集中回收,并记录每次回收的时间、重量,实行交物人、收物人签名,严禁交给其他非指定的单位或随意丢弃。(2)浸泡一次性医疗废物的消毒液每日更换,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以及更换日期,并加盖浸泡。(3)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丢弃、出售、赠送,也不得混入普通生活垃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