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病,人死在医院,不是稀奇事,只要不是医疗事故,家属应做的是妥善料理后事;28天花45万元,对普通百姓虽然是“天文数字”,但如果的确是治疗需要,也要坦然接受。据了解,东莞市卫生局已就此展开调查。他们认为,判断医药费用是否过高,主要是依据医嘱和护嘱以及相应的治疗单据,而治疗过程是否符合规范,需要等待第三方尸检结果。应该说,这样的表态,是客观公正的。
看病贵,一方面是医院的因素,比如重复检查,比如抬高药价;另一方面也与缺乏有效监督有关。市场化运作的医院,一旦失去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力规范,打击治理医疗不法、违规以及不道德行为不力,那么医院必然以追求利润为至上,导致医疗事故和天价医疗事件频发,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医药费,是高房价、高教育费、高医药费的我国社会典型民生“三高”病症之一。而财政每年对医疗卫生事业有着巨额投入,这些“纳税人的血汗钱”,是“好钢用在了刀刃上”,还是被有些医疗机构的“大处方、大检查”给“泡汤”了,是该彻底清算下。
医院给病人输液、输血,也要注意防范自身职业道德的“贫血”。这种“贫血”是机制性贫血,与长期以来“以药养医”机制不无关系。新一轮医改核心之一就是告别“以药养医”机制,让医院回归公益,期盼医改能给医院有效“输液”——把职业道德、公益属性等“红细胞”输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