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的解释显然是在狡辩:如果仅仅是“阴道分泌物”这一项录入错误,患者虽然怀疑,倒也难以求证,可现在杨老汉的住院账单中,陪护的家人没向医院租过被子,却被收了10元钱的租被费;导尿管患者只用了一根,却被收了两根的钱;患者没有被抢救,却被收了三次“小抢救”费用......“失误”接二连三,而且都是多收费,没有因“失误”而少收费的,这种明显的“利益倾向”,已足以证明背后存在着必然的“人为故意”。
也许有人还会困惑不解:为一个七旬老汉安排“妇科检查”,即便是为了多收费,院方也不该犯这样明显的错误啊?如果回过头来仔细看一下老汉的名字,你也许就顿悟了:杨秀明,谁让这位老汉取了一个如此“秀气”的名字呢?
荒唐的“老汉查妇科”,是当前看病难、看病贵语境下的“趁火打劫”。患者到了医院,就如上了砧板的鱼肉,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很普通的一种病,花费动辄成千上万,医院收多少,患者就要交多少,而个别医院这种无中生有式的乱收费,恰如趁火打劫的强盗,进一步加剧了医改进程中的乱象与困难。
这类明目张胆的乱收费此前多有报道,虽屡被揭批,却难以禁绝。重要的原因在于,对此的问责与处罚一直处于空白,致使“作弊”的成本几乎为零。就像这次杨老汉的遭遇,对如此明目张胆,近乎肆无忌惮的多项可疑收费,院方一句轻飘飘的“录入失误”就可以搪塞,最终的结局不过是退钱了事,怎么会产生警示作用?
如果将医患双方看作一种服务交易的话,院方的这种造假骗钱行为,完全符合“商业欺诈”的构成要件,因为它是医院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的手段,欺骗患者钱财,从而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这和商业欺诈的法学定义是完全吻合的。
倘若按“商业欺诈”论处,则院方为其造假骗钱行为所付出的代价,显然就不是退钱道歉那么简单了。如此一来,才能对院方真正产生震慑作用,从而彻底根除这类问题。 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