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处方管理制度法律责任: (一)使用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处罚 ①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②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③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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