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治疗、七分护理”,中医护理工作,是中医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重要方面。《指南》是在总结全国62家中医医院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中医护理工作的基本要求而制定,共分管理体系及职责、人员管理、临床护理实施、质量评价四章节。
《指南》在管理体系及职责部分要求,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应确定分管护理工作的院领导,床位在500张以上的医院可配备护理专职副院长;医院床位在300张以上,或不足300张但医疗、教学、科研任务繁重的,应设护理部;300张床位以下的,可设总护士长;医院床位在100张以上或设有三个以上护理单元的,可根据医院具体任务情况设科护士长;每个护理单元或有5名以上护理人员时,应设护士长。
在人员管理部分要求,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的护士达到医院护理人员总数的70%以上;护理管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在中医医院工作3年内完成中医理论与技能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0学时。
在临床护理实施部分要求,认真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充分遵循和贯彻中医学理论整体观、辨证施护,全面体现中医特色和优势。临床护理应符合患者疾病证型的护理要求,同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中药用药护理应正确执行给药方法、时间、剂量,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情志护理应注重方法的综合应用等。
质量评价部分要求,中医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90%;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0%;每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不少于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