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对收受商业贿赂的有关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收受商业贿赂但尚未触犯刑律的从业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17日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表示,对于“回扣清单”事件,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密切关注,并与医疗卫生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如发现涉及职务犯罪,将依法严肃查处。
浙江省工商局是浙江省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牵头单位,也是负责商业贿赂查处的职能单位,工商局法规处处长傅智超表示,工商局将尽快介入调查。
浙江省卫生厅在早些时候已经表示,网帖曝光后,已经责成相关医院自查,同时已派纪检人员配合医院主管部门调查。
在专家胡晓翔看来,回扣现象生生不息,药品生产产能设计无序是关键原因。快报记者就此与其进行了对话。
现代快报:能不能说现在的医疗回扣现象比较严重?如何认定收取回扣的性质呢?
胡晓翔:近一二十年来,医疗回扣问题是长期为社会议论的一个热点话题,可以说热闹不断。而把这种收取回扣的行为定性为商业贿赂,也是有争议的,有专家认为称之为“回扣”也不准确。在我看来,所谓“回扣”的“两端”应该是指交易双方,而不是交易双方以外的第三者。医生给患者开方定药,或推荐医疗器械,发生在行使诊疗权的医疗过程中,不是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当事人,医生的处方和医嘱行为不能定性为药械交易行为。我觉得这类行为应定性为获取不恰当利益。
现代快报:北京安贞医院副院长周生来说,回扣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制度,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胡晓翔:确实,对于普遍存在的问题,一定要从体制上分析。我想说的是,首先,对有关问题应放到整个社会背景下看,不要用放大镜、缩小镜或哈哈镜来看。获取不恰当利益的行为,30年前各行各业很罕见,现在的情况不是这样了,指望一个行业与众不同是不恰当的,如果放在大环境中,医生收回扣的情况可能还说不上严重,甚至是“小儿科”,和其他行业比是小巫见大巫。当然,纵向比,那是严重的。其次,回扣现象之所以生生不息,药品生产产能设计无序是关键原因。设计无序就会形成产品无序化生产,生产企业要寻找出路,只能采取不正当手段。药品是特殊产品,从产能布局上要牢牢控制在行政指导之下,这种行政指导不是拍脑袋,而是在科学论证之后做出布局。不能因为利润空间大就一哄而上,也不能因为利润空间小就不生产。再次,各行各业的行风建设确实应该放在突出位置,医生应该慎独,要追求一种学术上的成就。
现代快报:有评论说,医生的劳务技术价值长期偏低,医生不能通过“阳光收入”实现自我价值,你同意这话吗?
胡晓翔:这就是所谓的“机制内收入不足,机制外弥补”,提出这种原因有一定道理。做医生是一件高投入的事情,学上个七八年,分配工作后需要5年以上才能独立工作,和别的行业人士迅速独当一面不一样。而医生日常值班也可谓是“苦累脏险穷”。所以有人就会心理失衡。医生在工作中可以说是接触了各个阶层的人,既见到了不少穷病人,也见到了太多的拿钱不当回事的人。
现代快报:还有一种说法,对于医生拿回扣的行为,惩治不力,所以导致泛滥。
胡晓翔:我觉得不好这么讲。具体到某一个医生的话,回扣的绝对数值不是特别大,多是三五千元,很难讲把他(她)怎么样,这种行为并不是贪污公款,或者盗窃财物,而是接受特殊的送上门来的诱惑,不好等量齐观。
现代快报:但是有人质疑,很少有人因收回扣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
胡晓翔:在这个问题上不存在法理上的障碍,如果在个案中,数值特别大,性质特别恶劣,或者伴随敲诈行为,那就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医师资格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
现代快报:有人说,中国是世界上不合理用药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药品回扣泛滥。
胡晓翔:“泛滥”说的前提并没有进行论证,也没有严格的数据支撑,总的来说,医生的临床用药还是规范的,是在规则之内进行自由裁量。一旦突破底线,就会面临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谁会干这种傻事呢?快报记者 刘方志
治理药品回扣不能搞“一阵风”,而必须对症下药,从制度建设入手,先疏后堵,这样才能解决深层次问题。”
——北京安贞医院副院长周生来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