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孙林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者,是“议价手术”制的直接受益者,一次手术就节省1.1万元,对一个普通百姓而言,这的确是不菲的数目。实践告诉人们,“议价手术”制落地容易,生根很难。“议价手术”其实早在5年前就“降生”了,但由于水土不服,很快就夭折了。在2000年,天津市某中心医院曾率先推出就诊的患者可与大夫进行讨价还价,实行“议价”制的承诺。随后在2001年,南京白下区中医院外科又有11种手术正式宣布实行“议价制”。前者在一片质疑声中消失,后者在施行半个月后发现,他们收诊的7个手术病人中竟没有一个肯接受议价制。
??扬州这家医院之所以出台“议价手术”,是以争夺有限的病号资源为出发点的,不过,手术应以医生医德作为保障。如果一个手术在讨价还价中进行,那么因手术带来的医疗事故,患者怀疑因还价所致,院方怎么能说得清楚呢?作为一名患者应明白,即使医院实行“议价制”,由于信息的严重不对称,讨价还价的主动权还是掌握在医院的手中,因此,讨价的余地还是有限的。
??手术毕竟不是买卖青菜萝卜,它关系到病人的身体乃至生命。把青菜萝卜买回家,质量不好,不吃还可以顺手扔掉。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建立在讨价还价的基础之上,那么生命价值与买青菜萝卜有何区别?医院是一个特殊行业,手术也不等同于普通商品服务。一般商品服务看得见,摸得着,可以货比三家。而手术对患者来讲,是无法可比的,只能比较表面的价格。退一步讲,如果病人在上手术台之前,与医生为费用而“斤斤计较”,难免会担心自己的“命运”,同时医生也难免有“看钱下刀”之嫌。
??从现实情况来讲,医疗价格畸形偏高,一直被公众所诟病。而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指民营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以及自身医疗技术服务规范提供服务的水平,进行自主定价。“议价”制的出现,意味着医疗收费有较大的降价空间,从这方面讲,这无疑给患者带来了降价的福音。
??既然医疗收费有较大的降价空间,医院就应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而不应该故意“提价”,而后利用患者求生的欲望来杀价。我相信,只要不是漫天要价,相信没有一个患者愿意对国家规定的手术价格讨价还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