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水县舒庄乡一3岁儿童在河南某医院手术治疗时,胸口尚未缝合,男孩已死亡。对这起医疗死亡事件,主刀医生称“手术很成功”,而院方则表示,手术没有过错。(8月16日中国新闻网)
通览新闻会发现这起“成功的手术”还有不少疑点:其一,据了解,手术前主刀医生已向患者家属强调手术风险很大,只是患者家属坚持要做手术。诚然,面对一个有风险的手术,谁也没有把握说百分之百就不会出现问题,但在我看来,一个成功的手术必然包含每一个成功的细节,其结果必然是达到预期效果,否则当视为失败。当然,手术不成功未必代表医生就有责任,很多情况下,医生已经尽其力,但仍无法达到手术的预期效果。不管怎样,手术之后,人却死了,手术都不该称之为成功。若硬说这样的手术很成功,那我只能怀疑医生的表达有问题:莫不是成功致人死亡?
其次,孩子去世后,医院一工作人员称,可怜王团启他们农村人穷,医院可以给几千元路费,让王团启和家属赶快回家。说实话,这表面上看叫人感动,实则经不起推敲。孩子刚死亡时,院方尚理直气壮地去催交200元的“太平间费用”,如今竟然大方地给家属几千元路费,如此举动岂能不让人诧异?
最后,手术是否成功,医院有无责任理当不该由当事医生或医院自说自话。记得当初超女王贝死亡后,当事医生也宣称“我这个手术是绝对很成功和顺利的”,但事后调查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因此,不管是出事医院自己鉴定的“医院无责任”,还是医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界定的“不构成医疗事故”,都很难让人信服。理论上当是,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来进行鉴定或其委托相关机构鉴定,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并积极引导医患双方进行仲裁。
但令人奇怪的是,郑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声称已托相关机构对此次医疗事故作初步鉴定,鉴定结论是医院没有责任,而河南省医学会和郑州市医学会(此类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均由医学会负责)均称,没有接到当事人有关死者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也没有对死者术后死亡事件进行医学鉴定。既如此,还没有鉴定,“医院没有责任”这样的结论还是不要先下为好。
至此,这起“很成功的手术”背后仍有疑点。在我看来,疑点凸显一个老问题,即医患之间出了问题之后,由于信息不对称,医院往往握有主动优势;在患弱医强的格局下,医患双方还缺乏一个针对双方权责利的有效、合理的互动平台。此语境下,一条活活的生命死在手术台上,医生仍然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手术很成功——如果我们上网去搜,类似“手术成功了,人却死了”的笑话还真不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