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道德规范是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普遍规律的反映,是衡量和评价药学技术人员道德水平与行为道德的具体标准,它体现社会对药学技术人员行为道德的基本要求。
(1)遵守社会公德。这是每个公民所应遵守的公共道德,当然也是药学技术人员首先应遵守的社会公德。我国宪法中规定的社会公德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这就是社会主义每个公民所应遵守的。
(3)对技术精益求精,也是药学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道德和技术虽属不同的范畴,但两者存在内在的联系。一个药学技术人员,如果仅有良好的道德和善良的动机,而缺乏高水平的业务技术能力,在事业上很难有所成就,只有具备优良的思想品质和精湛的业务技术,才能有所作为,成为事业上的强者。可见,对技术精益求精,是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基础,所以作为一个药学工作者,必须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但同时又要不断提高药学道德修养。
要达到对技术精益求精,还需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学术上进行平等讨论,在药学实践中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敢于承认自己的缺点与不足,认真吸取教训;坚持真理,能吸取不同意见,修正自己的错误,取他之长,补已之短,使之成为人民需要的优秀药学技术人员。
(4)团结协作,共同为人民健康服务,这也是药学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由于科学技术和药学学科的发展,专业越分越细,并形成很多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由于先进仪器设备和技术的应用,促使药品在研制、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等单位的集体活动中,相互依赖性越来越强,为此应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5)慎言守密,是药学道德规范对医药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言行的特殊要求。这对药学行业中从事医院药学和社会药学(商业和社会药房)工作者尤为重要,有利于帮助病人增强治疗疾病的信心,促进更快康复。病人为了尽快治好疾病,往往把不想对外言明的内心或躯体的秘密告诉医药人员,对此,医药人员要为病人严守秘密,绝不能把此秘密作为日常谈话的笑料,广为传播扩散,从而影响病人的治疗或造成家庭的不和。
(6)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这是药学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中既要十分重视合理的经济效益,更要重视社会效益,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经济创收必须在国家法律框架内,符合药学道德规范的前提下进行。不能靠减料投产、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高定价、坑害群众等违法和违背药学道德原则的行为来增加收入。
(7)文明礼貌是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而药学技术人员的文明礼貌有其特殊意义,它是取得病人信任的重要条件之一。药学技术人员如能了解病人,体贴关心、同情病人,认真对待本岗位的工作,就能赢得病人的依赖与尊重,使病人处于良好的精神状态,增加与疾病斗争的信心。药学技术人员在病人面前讲话要有礼貌,语言要亲切、温和,要尊重病人,耐心听取病人的诉说,绝不能训斥或讽刺挖苦病人;着装要整洁大方。
(8)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是药学道德规范的重要基本内容。药学技术人员在生产、经营、配发、管理等工作中,都应严守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药政法规,依法办事,进行药学职业活动。不能用手中职权牟取私利,对工作要坚持原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光明磊落,办老实事,做老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