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因身体不适去诊所看病,岂料因青霉素过敏驾鹤西去,人们这才发现,在镇上行医6年的“外来医生”竟是无证经营,而他的行为完全构成了非法行医罪。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卞某犯非法行医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现年37岁的被告人卞某是安徽籍人,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登记注册的执业地点为安徽老家某乡村的卫生室。2004年,卞某来到江阴谋生,听说江阴周庄镇比较富裕,于是在周庄租了间房子安顿下来,白天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晚上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替人看些感冒发烧的小毛小病。卞某从老家的医药公司购买了些普通药物,还准备了听诊器、血压表、注射器等一些简易设备,就开始了自己的看病生涯。2004年,因卞某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在家中私自给人看病,曾被卫生局警告过一次,但是卞某并未就此停止看病,而是变本加厉看病更起劲了。2007年,卞某放弃工作,在租住地挂起了红十字,私自开设小诊所,开始专职替人看病。因其收费较低,服务热情周到,周围的邻里一旦有些发烧感冒等小毛病都去他那里医治,他则每次收取30元、50元不等的医疗费。
2010年9月17日早上8点多,75岁的张阿婆因身体不适到卞某的诊所看病,张阿婆是卞某的老客户,曾患有气管炎,当时卞某为其测量了一下体温,发现并不发烧,听其咳嗽咳得厉害,诊断其为感冒咳嗽,于是准备为其挂青霉素消炎。卞某先为张阿婆做了皮试,发现并没有过敏,就将皮试用剩的青霉素一起注射进盐水中,然而张阿婆挂水不到3分钟,心脏就停止了跳动。尽管卞某及时进行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但是依然没能挽回张阿婆的生命。之后卞某通知了张阿婆的儿子、儿媳等家人到场,张阿婆的儿媳当即报警。经江阴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张阿婆符合因血管内滴注青霉素后引起速发型的过敏反应死亡。
2010年9月18日,在江阴市周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被告人卞某的妻子与张阿婆的亲属经协商达成由被告人卞某一方一次性赔偿张阿婆亲属一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合计10万元的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履行完毕,张阿婆的亲属表示对被告人卞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卞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致一人死亡,其行为确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卞某的到案情形符合自首的规定,系自首,能当庭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予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