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此事被央视报道,一个原本在原告看来也只是“非医务人员行医”的问题,被迅速放大,继而在公众中引发巨大的震动。
王建国称,术后实际“主管”妻子的是两个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在校研究生于峥嵘和段鸿洲(均为80后),由于缺乏临床经验,妻子术后出现明显下肢深静脉血栓疼痛症状被其忽略了,失去多次早期诊治的机会。2006年1月30日中午,妻子出现术后呼吸困难,两名研究生完全没有意识到发生了肺栓塞,在十多个小时里未进行相应的诊治,而在最后抢救时,两人又因为胸外按压动作错误,结果导致妻子心脏和肝脏破裂死亡。
为此,2008年王建国将于峥嵘、段鸿洲等“非法行医”行为向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举报。后该所作出复函,认定于峥嵘等人为熊卓为实施诊疗行为属于违法行医。该复函的依据是“从调取的临床病历记录中,未发现上级医师对实习生指导的签字”。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在教学医院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但不能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那么,于峥嵘等人的行医行为是否是在上级医生指导下进行的呢?经查阅资料,记者发现在北大医院“死亡总结”上的医生签字为段鸿洲,未见上级医生签字;在1月23日、24日的“病历记录”中,术后记录署名为段鸿洲一人;在1月23日“术前谈话记录”负责医师签名一栏,填的是于峥嵘,1月30日的“医嘱单”医生签字一栏依然是于峥嵘签名,但在“住院病案首页”上,则清楚地写着主治医师一栏为刘宪义,住院医师于峥嵘。
院方解释,如果仅以是否有上级医生签字记录来判定住院医生、实习生是否受到指导或“独立行医”,显然不客观。11月10日,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对央视‘非法行医’报道感到很遗憾,希望卫生部和媒体在以后重点选题策划方面多进行沟通,避免出现这样不必要的错误。”同时他呼吁,为了每一个未来医生的成长,大家应该理解、关心、支持这些医学生的临床带教工作。
尽管一声“遗憾”让事件渐趋平息,但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事件引发的公众担忧却并未就此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