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播出名为《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的节目,曝光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熊卓为因为一个骨科手术,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事后发现,死者病历记录上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3位主治医生竟然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而且,还多处涂改熊教授病历。一时间舆论大哗,社会反响强烈。随后,北大医院强硬回应,称央视报道内容失实、断章取义,严重毁坏其名誉。
央视是中国最权威的媒体,而北大医院则是中国最权威的医院之一。两大权威一个严厉曝光,一个强硬回应,让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所幸的是,国家卫生部高度重视此事,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对此进行认真调查,核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实情况究竟如何,还有待国家卫生部门的调查结论;但“北大医院事件”的出现,显然并非偶然,值得整个医疗界和国家相关部门反思。
事件引起争议的一个焦点,便是“学生医生或实习医生的行为是不是非法行医”。根据相关法规,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有医师执业资格、经注册、在注册类别及范围内执业、在注册的地点执业”等四项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便是非法行医行为。但学生医生和实习医生的情况比较特殊,他们在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生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这就留下了空子可钻,有论者便对“这其中的临界点到底在哪”和“如何鉴定”提出了疑问。如果这一点不能厘清,类似的事件便难以彻底杜绝――而根据有关律师的介绍,他受理的三起患者死亡诉讼案件,每一起的矛头都直指北大一院研究生的“无证行医”,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
事实上,类似形式的“非法行医”并非只有北大医院一家存在,很多医院尤其是大医院,都拥有数量不等的实习医生和进修医生,很多此类医生不仅直接间接参与医疗处置,有的甚至还被医院指派从事单独的值班和手术,当成廉价劳动力使用。这不仅极不负责,也涉嫌违法,更是给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可以说,很多医疗事故如果深查,都跟医院的管理失职失责脱不了干系。
我国在1998年就通过了执业医师法,对医生执业资格、年限都做了明确规定;相关法律对医疗事故的处理也有着明确具体的规范。然而,这么多的法律法规,却未能很好地管住“非法行医”的泛滥,甚至某些权威医疗机构也屡屡深陷其中,频有事故发生,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生命高于一切,我们不妨以“北大医院事件”为一个典型标本,彻底反思当前医疗体制和管理中存在的种种弊端,用制度和监管来彻底堵塞漏洞,以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果真如此的话,相信熊教授的在天之灵也会为此感到欣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