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10月,中国就发布了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也称“新医改方案”。在广泛征求和吸收社会意见后,正式的方案于21日正式公布。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的改革阶段性目标,即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覆盖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卫生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胡琳琳女士认为,方案的核心理念是实现医疗公平。她说:“这个方案体现的是对公平的强调,也就是说把保障大多数人的基本健康权利作为改革的一个目标,可以说无论是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还是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还是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体现的基本目标是公民的基本健康权利。如果方案实施的话受益最大的是普通的百姓,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或弱势群体。”
方案提出:中国将在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并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和困难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通过政府合理补偿,保障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
此外,在民众反映突出的药价贵的问题上,方案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卫生部负责人高强先生说,这就意味着民众能够享受到大量安全有效价廉的药物:“按照防治必需、价格合理的原则,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以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用上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类似,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直是横亘在中国现代化之路上的主要障碍之一。上世纪80年代,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中国开始启动医改。在当时“效率为先、市场主导”的思路下,医改的方向一度向市场化发展,造成政府投入比重下降,居民医疗费用快速上升。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强调社会效益、体现社会公平逐渐成为医改的新方向。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卫生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胡琳琳女士表示,新医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医改从“市场主导”向“政府主导”的转变。她说:“加强了政府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责任,也就是体现了‘政府主导’的思路。前一段,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问题都是由于变相的市场化或者商业化有关,所以说政府意识到在医药卫生领域必须增加责任,必须使责任到位,体现在医疗服务方面加大投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在医疗保障方面加强补贴弱势群体,在资源供给方面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直接干预生产流通使用。这些都体现了政府责任的加强,必将纠正前一段商业化市场化的问题,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胡琳琳女士说,这一方案不是对以前改革方案的全盘否定,也并非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而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渐进式改革方案。她指出,为保障方案的实施,下一步政府还应出台一系列配套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相关的能力建设和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