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想知道如何高效的进行备考,树图思维导图搜集整理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报告”,详细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第十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机构制定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统计调查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统计编码以及其他方面的统计标准。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报告》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报告》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2998985d6864737e44284ced1724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