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儿父亲常某,家住成安县李家町镇。昨日,他对记者说,2008年3月23日,爱人产下一男婴,欢喜之余很快发现孩子有病,一周后,即3月31日,孩子住进成安县人民医院。4月8日,县医院医师王主任告诉他们,孩子应到邯郸市中心医院进行更好治疗。
随后,王主任联系了邯郸市中心医院小儿科。2008年4月8日下午,常某根据医生建议,将孩子转入邯郸市中心医院,并办理了住院手续。
常某说,邯郸中心医院的医生告诉他们,因孩子是新生儿,医院是全封闭管理,不用家人在医院护理,让他们回家筹钱。尽管家里穷,但为给孩子看病,他们还是四处借钱,前前后后给医院交了7000元。因拖欠医药费,医院方面多次催促。
但想不到的是,2008年4月24日,他们突然接到成安县医院通知,说孩子被中心医院送回来了,正在洗衣室,让其赶紧把孩子抱回治疗。
接到通知,常某赶紧到县医院,看见孩子光着身子呻吟,家人们又急又惊。常某说,把孩子抱到家里3天后,孩子离开了人世。让他们弄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邯郸市中心医院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孩子送回到成安县医院呢?他们所拖欠邯郸市中心医院的医药费,也不过700元左右。
气愤不过,常某便开始去邯郸市中心医院等多个部门交涉。
今年3月31日,常某将邯郸市中心医院告上了法庭,邯山区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记者了解到,邯郸市中心医院向法庭递交了了一份答辩状。据答辩状称,2008年4月8日经成安县医院儿科主任王书堂和患儿亲属、护士董宝云介绍,将常某出生仅16天,因骶尾部脊柱裂、脑脊膜彭出术后间断发热8天的患儿转到邯郸市中心医院的新生儿科住院。2008年4月20日下午,在主管医生的一再催促下患儿家属才到医院,……患儿的病情在邯郸市中心医院明确的检查诊断和积极的对症治疗下已经好转,生命体征平稳。
据答辩状称,此后患儿家属要求放弃治疗,拖欠费用,一去不回,拒绝联系,将婴儿遗弃在邯郸市中心医院不管,直至2008年4月23日答辩人找到两个第三人(成安县医院儿科王书堂主任和做护士的孩子亲属董保云)说明情况,二人才同意把孩子转交患儿家属。
此外,答辩状显示,到2008年4月23日下午出院时,孩子病情好转,……生命体征平稳,成安县医院儿科主任王书堂检查和做护士的孩子亲属董宝云均能证实,当面同意将孩子转交患儿家属后,邯郸市中心医院的人才离开……
记者了解到,在法庭上,邯郸市中心医院坚持事前征得成安县医院儿科主任王书堂和护士董宝云同意后,才将患婴送至成安县医院。但王书堂和董宝云作为案件的第三人对此予以了否认。
10月12日,记者见到了成安县医院儿科王书堂及董宝云。问及此说法,两人再次予以否认。董宝云说,邯郸市中心医院的护士抱着婴儿到县医院的洗衣房,告诉她患婴住院欠费,家人不接电话,所以将孩子送回来了。王书堂也称,他也没有同意将孩子转交其家人。
据王、董二人的答辩状称,王书堂认为邯郸市中心医院申请追加其为本案第三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再者,被告申请追加其为第三人的理由是其所虚构杜撰出来的,所谓王、董二人同意把孩子转交给原告,“这完全是捏造”,他从未答应过帮助邯郸市中心医院将孩子转交给原告。董也称,“同意转交给原告”的说法“完全是捏造”,并称,那两位护士(邯郸市中心医院的护士,记者注)硬把患婴光着身子丢在洗衣房床上转身就走,她喊她们将孩子抱走,但对方“头也不回就走了”。
董宝云说,中心医院称她是原告亲属,这一点也所言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