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当时就问:“现在需要抢救是听你的还是听我的?”宝宝的外婆和奶奶跪在地上给医生下跪磕头,求他们一定要救救宝宝。宝宝奶奶要求转院,医生不允许,在用针管给宝宝注射了几次药物后,宝宝双手在抽搐,因为不能呼吸嘴巴张开舌头也伸了出来,接下来就不行了,医生宣布抢救无效。
当时那个值班护士看到宝宝不行,她也在掉眼泪,而旁边的男医生却拍拍她给她使了个眼色,这个护士就出去了,出去后主治医师和那个护士全部不见了踪影,当家人质问医生护士为什么会哭时,可笑医生居然说她是因为同情宝宝,试问医院每天接受多少可爱的宝宝,如果每个宝宝他们都哭一次,那护士岂不是要哭死。
宝宝断气是27日凌晨四点多,走时眼睛睁着嘴巴张开无论怎么搞宝宝都不肯闭眼,宝宝走了以后医院才下得病危通知书,等到天亮亲属陆续的到来要求医院领导给一个交代,院方一直找来临时处理的人员跟家人交涉,然后交涉的结果就是推卸责任,在这几个小时内躺在冰冷病床上宝宝的尸体开始产生反应,身上能很清楚的看到毛细血管全部爆裂了,鼻子也往外冒出白色的泡沫,绝对是非正常死亡。
对于这起医疗事故,小编咨询了一些律师,律师表示: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医学会组织专家对这起医疗纠纷进行技术鉴定,最终由专家组得出鉴定结论。死者家属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据了解,省卫生厅已经公布了我省制定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个新的“十四条”将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约束,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将被追责,医疗机构可能面临停业整顿甚至被吊销执业证,并移送司法机关。
省卫生厅介绍,该办法共14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事故定义;责任追究管辖范围;机构及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式;机构及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原则、加重处罚原则;责任追究的执行和备案。
根据办法规定,对医疗机构的责任追究轻则进行通报、警告,情节严重的,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许可证;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医务人员的责任追究,轻则书面检查,重则将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甚至移送司法机关。
据了解,我省出台该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医院改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完善和规范医疗事故、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行政处理工作。
因此,如果发生因发错药、打错针、输错血、拍错片、错报或漏报辅助检查结果、开错手术部位、将手术器械或纱布等异物遗留在患者体内、擅离职守、未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造成医院感染等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特大、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对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此外,省卫生厅还介绍,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积极受理患方投诉、调查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激化矛盾,除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后果,给予医疗机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以限期处理、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