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吴女士介绍说,直到当日11点才给她进行剖宫产。手术时,吴女士被局部麻醉,术中她听到医生说,其中的男婴已经死亡,女婴也出现缺氧症状,需要急救。
随后,吴女士的家人立即将女婴送到了吉大一院进行抢救。目前,女婴还在吉大一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救治。
吴女士的家属对医院提出两点质疑,第一,7月18日早上6点钟左右吴女士出现破水现象,到了11点才手术,医院方面手术不及时;第二,术中发现男婴已经死亡,而且有脱皮现象,应该是胎死腹中很长时间了,为什么医院方面之前对产妇检查都说一切正常?现在女婴也出现缺氧症状,很可能是因为死亡的男婴影响的。
对于吴女士家属提出的质疑,医院方面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胎死腹 中是患者病情所致,与治疗无关。因为患者入院时已经明确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低蛋白血症。该病是妊娠期危害母儿生命的最严重的产科并发症,它可以导致产妇各脏器衰竭,甚至死亡,同时也可以引起胎死腹中。这些情况在患者入院及手术时均与患者交待清楚,并签字。
第二,患者病情复杂,治疗难度大,医院方面手术时机选择正确。医院方面认为,临床上胎膜早破并非急诊手术指征,该患者宫口开大1指松,破水不超过12小时,等待数小时不违反医疗常规,适时手术对患者有益无害。
第三,即使早发现胎死腹 中,治疗方案及后果也不会改变。
医院方面说,根据病历记载,医护人员在为患者术前听胎心呈阳性,考虑胎儿存活,术中发现其一胎儿死亡,并有脱皮现象,考虑胎儿在术前可能已经死亡,但目前尚缺乏客观依据,需要尸检证实。但即使早发现胎死腹中,其治疗方案及后果不会改变。因为患者本身疾病因素,即使妊娠达34周,活婴也可能出现缺血、缺氧性脑病、脑瘫、呼吸窘迫综合征等情况。
综上所述,医院方面的结论是,该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及家属有疑义,建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昨日下午,记者从吴女士那里了解到,目前,已经对死去的男婴进行尸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