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张厚明)是不需要再进行抢救了,而另一个伤者被救活的希望更大,两者选择,应该是急救生还希望更大的一个。”——出诊医生石凌(据《南方都市报》《华西都市报》报道)
张厚明,一个本来有生的希望的受伤者,却被某些人的疏忽,而一命呜呼!此事的发生确实令人震惊!试想,如果是我们的亲人,我们会有怎样的感受呢?一定是悲痛欲绝!
生命至上的原则,一直是我们的信念所在。长江大学的救人事件可以得到人们的赞扬也是遵循了此项原则。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在生命面前一切都是显得微不足道!一切不作为都是借口!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有更需要救的人,就放弃一个重病患者!如果那样的话,危重病人就不需要救治了。因为,社会有许许多多比他们病情更轻、更需要救治的病人。所以这样的理由是不能被接受的!
通常情况下,在判定伤者失去心跳等生命特征后,对其再做半个小时的急救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也是业内行规,“当然,医生可以根据现场的情况自行判断”。那么我们知道,在当时的情况下,医生本来应该对张厚明做进一步的急救的,急救后张明厚还是有生的希望,虽然不是100%。在生命面前,1%的希望也值得我们去做100%的努力。因为生命是无价的,人是最宝贵的!
对于张明厚的死亡,自然医生不是罪魁祸首,但是医生没有继续进行抢救,导致运到殡仪馆的伤者,贻误治疗时机,显然还是失职的!这也显示出,某些医生对生命还是没有足够的珍视。生命无价,任何对于生命的漠视,都是应该得到法律的惩罚的,甚至是判刑!以前因为好心把一位伤者送到医院不及时导致伤者死亡而被判赔偿的事件,也显示出人们对生命的重视,所以不管出于无心还是间接的行为,对于任何死亡的生命都应该付出一定的代价!
死者已离世,无法挽回!此事件,再次对全社会人民敲响了警钟,对于生命我们要尽百分百努力去挽救,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了这仅有的一次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树立生命之上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