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初步诊断为:伤者意识清醒,但身体有多处软组织挫伤,需要留院观察。这消息让陈女士和肇事司机都松了一口气。因为软组织挫伤在大多数人眼中不算大问题,住院几天再休息一段时间,通常不至于留下后遗症。
由于陈女士软组织挫伤面积较大,头、肩、胸等多处受伤,左半边身体活动不便,医生对她进行了多次检查,并请了护工照料其生活,直到8月29日出院。她一共住院12天,其间肇事方支付了5000元,陈女士自己也支付了5000元,可医院表示账没有结清,还有欠费——这样的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治疗软组织挫伤竟然花了1万多块!
面对1万多块钱的费用,肇事司机时先生感到匪夷所思,“软组织挫伤,弄点云南白药涂一涂,应该就没问题了。住院时我付5000元都感觉是很大方、很负责了,怎么会花上1万多块?”时先生感觉自己被“讹”上了。他猜测陈女士是故意拖延出院,拣最贵的药用,存心让自己多花钱。为此,他拒绝支付剩下的医药费,“正常该赔多少钱,我一点都不含糊,毕竟是我撞倒她,她又受了伤;但这样搞就太过分了!”
而陈女士更是觉得自己被冤枉:时先生不赔钱,医院的账无法结算,住院病历、收费明细、发票等材料都无法拿到,自己购买的保险赔付都成难题。况且,自己也垫付了5000元的医药费,这也难以收回。她认为事故中自己的医药费对方应该全额承担,自己最多只需要承担车辆相撞中,对方汽车的维修费。
实际上,当地交警已经对这起事故做了责任认定:汽车司机时先生承担主要责任,陈女士承担次要责任。但由于双方对医药费产生分歧,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也无法协调解决。
时先生态度非常坚决,哪怕是自己全额承担医药费也不要紧,但软组织挫伤不可能如此天价,医药费必须正正当当地给出合理的明细,现在只能一切走司法途径解决,以法院判决为准。陈女士则辩称,自己绝非讹诈时先生,也不存在故意拖延出院时间,治疗全过程(包括用药)都是严格按照医嘱进行。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江宁医院。医护处的工作人员在听取情况后,又查询了住院记录,最终证实陈女士曾于8月住院12天,是住在12病区的普通病房,其间医药费共计11201.44元,费用确实尚未结清。
记者找到当时负责陈女士治疗的何医生了解情况。何医生拿出了陈女士的病历,上面详细记录了陈女士的伤情:陈女士入院时神志清醒,但精神萎靡,身体多处有按压疼痛;医生先后3次拍X光、2次CT检查,确认陈女士的伤情仅限于头部、肩部、胸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没有骨折,也没有内脏损伤。
据了解,住院期间陈女士并未接受手术,治疗手段以打点滴消炎为主,同时医生还用了一些活血化瘀、滋养神经的药品,加快陈女士的康复。“不用手术,只是每天挂水,怎么能花费如此高昂?”记者问。
院方表示,给陈女士用的所有药品均为医保范围内的药,消炎药为头孢注射液,此外一些活血化瘀、滋养神经的药也都是60元一支的普通药。何医生坚称,自己不存在过度医疗,医生也不存在考核效绩与用药量挂钩的情况。自己是根据病人的情况正常治疗,陈女士也并非是用药最贵的病人,还有病人同样是软组织挫伤,但情况严重,花费更高。
在交谈中,医院医务处的负责人也透露了医生的苦衷。“交通事故送来的病人,我们在检查上会特别慎重,尽量仔细对待,确保出院以后不要出现任何后遗症。”他表示,由于交通事故的伤情治疗,涉及到双方赔偿问题,如果在治疗中为了省钱而留下“尾巴”,将来伤者找到医院,院方必须承担责任。
情况确如江宁医院所说,治疗收费是完全合理的吗?记者采访了多家医院。
在南京城南的某三等甲级医院,一位医生表示,正常的软组织挫伤不可能花费如此高昂。正常情况下,普通的软组织挫伤只需要在伤后72小时内使用消炎药,如果皮肤破损,或是出现特殊感染,那可能会多用一段时间。“花费5000元顶天了,已经是在最好的医院用最好的药了”,医生最后下了结论。
广州路某三甲医院的医生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也表示,正常的费用应该是在3000元左右,1万多元的价格“有些过分”。
在南京东郊的一家二等甲级医院,医生介绍称,除非是内脏挫伤,或是软组织挫伤引发外伤综合征,否则不可能花费如此高昂。江宁医院与自己所在的医院条件相仿,同为二等甲级医院,收费如此高昂让人费解——而记者在陈女士的病历中,只看到头、肩、胸等部位软组织挫伤的描述,并未发现外伤综合征引发感染的情况。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时先生更加费解。“治疗软组织挫伤哪家医院都没这么贵,江宁医院到底有没有猫腻?”据了解,时先生已经向江宁区卫生局反映此事,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情况,表示将会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