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药品政府集中招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招标。因为它事实上只确定采购价格,不确定采购数量,中标药品仅仅是获得了进入招标地区公立医院的资格,公立医院会不会采购、采购多少,还需要医药企业进行营销和公关。
有人提出引入“单一货源承诺”制度,即一品一规一厂,一种药品的品规只中标一家药品生产企业,且该企业独家供应全省或某划定区域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以确保中标企业获得指定区域内全部市场份额,确保每个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该药品有且只有一家企业供应。
然而,这样的招标就变成真正的招标了吗?首先,政府剥夺医院这一药品采购方和买单方的招标决策权,却又期望医院执行招标结果,纯属一厢情愿。其次,用什么药、用多少量只能由医生说了算,院长也干涉不了,何况政府官员?
如果药品的中标价使得医疗机构已经没有获利空间,医疗机构的采购量会大幅度下降甚至不采购的,毕竟绝大多数药品是存在替代品的。损害患者利益能够带来经济收益,医生可能会干,损害患者利益得不到任何好处,医生怎么会干?
因此,单一货源承诺制度的推行不会实质性降低药价,它会进一步消灭一批低价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