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策略已得到批准,作为官方最高一级的政策,即以国家元首发表宣言的形式承担义务;平均分配足够资源;社区高度参与,为国家卫生发展建立一套适宜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程序。
2.已经建立或加强了吸收人民参加策略实施工作的机构,即有积极而有效的机构,让人民提出的要求与希望,各政党和社团的代表,如工会、妇女组织、农民或其他团体能够积极参加;卫生事业的决策权充分下放到各个行政级别。
4.有一个适当比例的卫生经费用于初级卫生保健,即用于除医院以外的第一级接触,包括社区保健、卫生保健中心、诊疗所等。“适当比例”,将通过国家调查得出。
5.资源分配公平,即在不同人群或地区中,在城市和农村,按人口的卫生经费,从事初级卫生保健的人员及设施的分配大体相同。
6.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策略明确。资源分配具体,需要外部资源而又获得较富裕国家支持的发展中国家数。
7.全体居民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至少达到:(1)在家中或步行15分钟的距离这内有安全水,在家中或邻近地方有适当的卫生设施。
(2)做抗白喉、破伤风、百日咳、麻疹、脊髓灰质类和结核的免疫接种。
(3)在步行或坐车1小时行程距离以内有初级卫生保健,包括得到至少20种药物。
(4)有经过培训的人员接生,以及至少1岁内的儿童得到保健服务。
8.儿童的营养状况相当于:(1)至少90%新生儿的出生体重达到2500g以上。
(2)至少90%儿童体重符合平均数±2个标准差的参考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