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消毒剂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生产区周围无影响产品质量的污染源;不得设置在居民楼内,生产用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生产区应设有防止灰尘和虫害等有害物进入生产区的防护设施。
4.1.3生产区做到人物分流,按生产工艺流程分别设置物料缓冲间、称量间、制造间、灌装(内包装)间、装箱间、容器清洁与贮存间、制水(贮水)间,保证生产连续性医`学教育网整理。采用自动化生产线生产时,生产用房布局可按工艺调整。生产区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4.1.4在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室与缓冲区,更衣室内应有衣柜、鞋架等更衣措施及流动水洗手与手消毒设施。
4.1.5称量间、制造间、灌装(压片)间、制水间的墙面、地面、工作台面的材料应平整光滑,不起尘、无脱落无缝隙,耐腐蚀和易清洗消毒。
4.1.6新建、改建、扩建生物制剂、灭菌剂、皮肤粘膜消毒剂生产厂房时,生物制剂、灭菌剂、粘膜消毒剂生产厂房应按10万级洁净度以上空气洁净室(区)设计;皮肤消毒剂应按30万级洁净度以上洁净室(区)设计。
4.1.7中草药为原料的产品生产,按其工艺设置良好的通风、除尘、除烟、降温等设备。
4.1.8生产中产生粉尘的应增加局部排风、防尘捕尘设施及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4.2.1与消毒剂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材料应光滑平整,易清洗消毒,不与消毒剂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消毒剂,储存罐和输送管道无死角和盲角。
4.2.2每一生产操作间或每种产品生产用设备、容器应有产品或物料名称、数量等状态标志,生产设备及容器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清洁或消毒。
4.2.3装原料、半成品与成品的容器应清洁、无害并经严格清洗和消毒处理,料桶进入配制间、灌装间必须有桶盖,并做到每个品种专用。
4.3空气、物体表面、生产工人手、空气中粉尘卫生要求
4.3.1细菌菌落总数
生产区空气、物体表面、生产工人手细菌菌落总数限值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生产区空气、物体表面、生产工人手细菌菌落总数限值
4.3.2致病微生物
生产区空气不得检出溶血性链球菌,物体表面、生产工人手不得检出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在可疑污染情况下应进行相应指标的致病性微生物检测医`学教育网整理。
4.3.3粉尘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不得超过1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