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于有些款项是定了固定时间还款的民间借贷,起诉的时间限制是三年,这个三年是固定还款日到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三年,如果三年后这笔款项还没有收回,则会失去请求保护的权利。
(二) 对于有些款项是定了固定时间还款的民间借贷,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日当天没有还钱,但是借款人写下了一张欠条,推迟还款,但是又没有写什么时候还款,这时候应该认为这个时间期限中断,应该从收到欠条的第二天起重新计算时间,这种情况下的起诉的时间期限也是三年。
(三) 对于那种没有约定好还款日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款的民间借贷,这种情况下是不受时间期限的限制的,但是不能超过20年的保护期。
(四) 对于那种没有约定好还款日期,也没有写什么时候还款的,如果借款人明确说不想还款了,首先有证明借款人明确表示过拒绝的,这种情况下,则从借款人表示拒绝还款的时候起三年的起诉时间期限。
(五) 对于超过了保护期的借款,双方当事人如果愿意就借款业务重新达成还款协议,就可以看做这笔借款被重新确认了,这样的协议是受法律支持与保护的。
(六) 如果债权人忘记了,没有向借款人追讨借款,这种情况下适用最长的时间期限20年,一旦过了20年,则不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