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是一个实体的权利,诉讼时效是关于您能否胜诉的一种权利,一般情况下是3年,可以中止和中断。如果起诉,法院不会主动提出诉讼时效,只有被告方提出诉讼时效时,法院才可以依据超出诉讼时效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