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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进出口规定思维导图

何苦孤独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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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进出口规定
公共卫生知识
卫生法规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进出口规定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
医疗进出口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对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进出口规定如下: 第四条 进口供医疗使用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药品进口申请表。 (二)购货合同或者订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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