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标志标明性使用方式: 第十二条 红十字标志的标明性使用,是指对与红十字活动有关的人或者物的标示。 第十三条 红十字作为标明性标志使用时,在红十字下方必须以红十字会的名称或者名称缩写,并不得将红十字置于建筑物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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